第87节:状告美国国务院(1) 章节有错,我要报告!
状告美国国务院
有些客户听说我经常状告美国联邦政府,就找我反映他们在美国驻外使领馆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希望我到联邦地区法院告发美国的移民官,让法官主持公道。典型的案例有三:
1.红宇小姐是国内某名牌大学高材生,大四毕业前不找工作,一心一意要到美国顶尖大学念研究生,她的托福接近满分,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也达到2,230,顺利地被美东一所私立大学的政治科学专业录取,并获得全额奖学金。肩负着父老兄弟的殷切希望,满怀着从小学、中学、大学再到新东方的含辛茹苦,她来到美国驻上海领事馆,柜台后的签证官问她:“你读完硕士后干什么?”她答:“我想念博士。”领事官翻了翻眼,就给她拒签了,原因是:“你这样一来,就留在美国了,我认为你有移民倾向。”红宇没有气馁,又去二签,但还是被“锯”。这次的解释更让她生气:“你这么年轻,没有结婚,你无法说服我,你受完教育后会离开美国。”红宇拿不到签证,国内的工作也没了着落,进退两难。她就问我,“怎么告一下这个美国大使馆?美国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吗?”
2.红阳先生持乙-1商务签证来到美国后滞留下来,在芝加哥工作定居,身份一直黑着。他女朋友刚生了小孩,就想让父母来美国看看,同时照顾孩子。红阳爹娘从山里坐汽车到县城,换火车到北京,在建内大街一个地下招待所落脚,第二天到秀水东街的美国大使馆申请签证。领事问,“你们儿子当年怎样去的美国?”红阳爹老实,一五一十地说:“他5年前到美国短期访问,留那儿啦,他在美国挣的钱多。”领事笑笑:“我不能给你签证,你的儿子违反了美国的移民法。”老两口十分失望和沮丧,红阳得知拒签的消息后暴跳如雷,骂道:“这个领事怎么不通人性?!美国不是口口声声讲人权吗?”
3.红光老师是中国一流的杂技演员,通过杰出人才方法拿到绿卡,进而归化为美国公民。他在拉斯维加斯成立一家杂技公司,向赌场里的大型演出介绍中国演员。他最近拿到一个长期合同,到美国的中小学校里巡回演出中国杂技,算是促进中美文化交流的善事。他到沈阳组织了一批演员,聘请律师办理P-1演出者签证,已经得到了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局的批准,只用到美国驻沈阳领事馆申领签证。然而9名申请人全部被拒签,理由是“你们到了美国就不回来了,而且你们当中有人不像演员。”红光和美国学校签的演出合同全部落空,还要付违约费。他前后花了不少冤枉钱,不禁纳闷,在美国这个商业社会里,政府怎么不尊重商业合同呢?他也不明白美国移民局已经批了,怎么国务院不尊重移民局的决定呢?这不是美国政府自打嘴巴吗?
对于以上客户我都婉言谢绝,案子实在无法承揽,因为我深知美国签证程序的专横与武断。虽然美国的法治化程度很高,但也摆脱不了人治的窠臼,只是它把人治系统装扮得十分漂亮,以至于只有杨七郎的天眼才可辨别。美国的签证、移民和驱逐出境程序最能折射美国的人治特征——美国法律赋予驻外领事馆“全权”处理签证事务,在出现投诉和争议的情况下,美国的法院要根据“不可审议性”不予采理。
红宇是无法状告美国领事馆的,她身在中国,中国的法院对于美国领事馆没有管辖权,发放签证是美国的内政;红阳不敢去告美国国务院,联邦地区法院会以“领事全权”法理驳回,联邦检察官和移民局特工也不会轻易放过他,肯定对其实施打击报复,以违反移民法为由逮捕他、拘留他并把他驱逐出境;红光的确有正当诉因,但求告无门,因为在以下向东诉美国国务院的先例①中,对于领事官的签与不签决定,美国联邦各级法院原则上是无法进行司法审议的。
向东在中国南方有一间不大不小的公司,1998年他来到美国西部建立一家跨国公司,雇佣四个美国人为他打工,在中美之间做些烟酒生意。他从美国移民局申请到跨国公司经理人员身份,2000年6月,他回到国内联系生意,打算在美国驻广州领事馆申请L-1签证回美。签证官在美国国务院的“要截获的人”电脑系统中发现了向东的名字,就把他拒签了。签证官解释说,美国联邦机构的机密文件有纪录表明,向东有贩毒的刑事纪录,所以他有理由按照移民法第212(甲)(2)(丙)条款,认定向东没有资格进入美国。向东无法回来经营他的公司,生意行将倒闭,四个美国雇员也面临失业的局面,他以此为理由,按照美国的行政诉讼法,把美国国务院国务卿麦德岚?奥尔布莱特告到华盛顿特区联邦地区法院。
美国国务院的律师首先就指出法官没有管辖权,本案的核心问题是,一个外国人是否可以对美国领事的拒签决定向美国的法院请求司法审议?
法官先回顾了美国移民史。1875年以前的一个世纪,任何外国人可以自由进入和定居美国,此年以后,美国国会制定了拒绝外国人入境的几条规则,又过7年,制定了第一部移民法,主要是摒除卖淫嫖娼者和刑事犯罪分子。1917年国会决定所有外国人进入时必须持有签证,1924年国会把签发签证的权利授予美国领事官。1952年的《移民和归化法》赋予领事官绝对权利,连他们的上司美国国务卿都不能过问他们的签证决策。该法明文规定,参与毒品交易的外国人禁止入境。美国国务院的《外交事务手册》指示,只要领事官有理由和证据认为外国人从事贩毒,就可以拒签。美国国务院和移民局把那些贩毒分子的名字都输入一个叫“要截获的人”的电脑系统,让领事官仔细排查。
向东的理由是:
(1)按照美国的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的任何决定必须接受司法审查;
(2)领事签证权不是毫无限制的;
(3)成文法并没有限制联邦法院的审查权;
(4)一些判例法表明法院可以对领事的签证行为进行司法审查。